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青岛市李沧区东南渠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楼山河以北,包含安置区(控规编号:LC0802-101和LC0802-104)和补亏地(控规编号:LC0802-101-1、LC0802-105、LC0802-106、LC0802-106-01),地块面积共计133079m2

依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22日发布的《李沧区十梅庵片区东南渠社区安置单元、十梅庵社区安置单元控规调整批前公示》要求,本地块未来规划拟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和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区的要求及委托人的委托,我单位于2023年11月开展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经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内识别出特征污染因子苯、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烃(C10-C40),地块外原青岛钢铁有限公司Ⅱ号片区、Ⅲ号片区识别出氟化物、砷、铅、钴、钒、锰、铜、苯乙烯、1,2-二氯乙烷、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其他周边企业企业识别出了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楼山河识别出地下水特征因子耗氧量、挥发酚、六价铬、氨氮、石油类。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35个土壤点位和1个对照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1个地表水采样点位。共采集59个土壤样品(含6个平行样品),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地块外2个地表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主要分析检测了样品的pH、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石油烃(C10-C40)指标。

经检测分析得知,本地块内所有土壤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地块内地下水硫酸盐检出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水质限值,最大超标倍数0.17倍。因地下水无生产或饮用用途,不存在暴露途径,不会对周边人群产生健康风险。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开发为第一类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最后修改日期: 2024年3月18日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