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原陆丰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本评估地块为原陆丰机械厂,位于四流中路46号,面积约29289.9m2。评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为青岛纺联集团六棉有限公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地块规划可知,评估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的铬(六价)、铍、铅、乙苯、氯仿、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最终确定的土壤中的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有6 个:铬(六价)、铍、铅、乙苯、氯仿、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本次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按照第二类用地方式下的 6 种土壤污染物暴露途径进行评估:(1)经口摄入土壤;(2)皮肤接触土壤;(3)吸入土壤颗粒物;(4)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5)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6)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规定的默认参数以及地块经验参数进行计算。铅按照基于血铅的土壤铅健康风险评估进行计算。以上计算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物中铬(六价)、铅和苯并[a]芘的风险不可接受。

综合计算得出的风险控制值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确定该地块中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建议该地块土壤中超风险污染物铬(六价)、铅和苯并[a]芘的修复目标值分别为 3mg/kg、400 mg/kg、0.55mg/kg。

统计本地块风险评估区域地面以下土壤污染区域修复面积为2594.48m2,本地块合计污染土方量8817.36m3

最后修改日期: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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