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青岛环海有机化工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原青岛环海有机化工厂地块位于李沧区沧海路12号,面积为94907m2,未来规划为商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用地、绿地和道路用地。

为确保青岛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相关项目的顺利推进,青岛北站东侧太原路-金水路段的安顺路需进行封闭施工建设,为了不影响青岛北站的正常使用,需建设规划11号线用于调流交通。根据《青岛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纪要》要求,地铁集团需抓紧开展规划11号线的施工建设。为保障规划11号线尽快实施建设,将本次调查范围分为A、B两个区域地块,A区域地块为拟建道路规划11号线环海部分,B区域地块为原环海有机化工厂扣除规划11号线剩余部分。其中A区域地块面积为3826.3m2,B区域地块面积为91080.7m2

2022年3月-5月,我单位对地块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初步调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等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1、土壤调查结果

(1)A区域地块土壤调查结果

A 区域中共检出 pH、11 种有机物、15 种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C10 – C40),所有检出指标样品浓度均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2)B区域地块土壤调查结果

1) 一类用地土壤调查结果

一类用地范围内共完成土壤点位119个(初步调查38个,详细调查81个),实验室检测样品995个(初步调查323个,详细调查672个)。

经检测分析,土壤pH值范围为6.53-12.1;重金属中砷、铜、铅、镍、铬(六价)、锑、钴、钒、钡分别有52个、1个、6个、134个、5个、4个、126个、3个、7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样品超标率分别为5.23%、0.1%、0.6%、13.47%、0.5%、0.4%、12.66%、0.3%、0.7%,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81.9mg/kg、3010mg/kg、725mg/kg、11400mg/kg、163mg/kg、49.7mg/kg、711mg/kg、351mg/kg、3430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3.1倍、0.51倍、0.81倍、75倍、53.33倍、1.49倍、34.55倍、1.13倍、0.76倍。

有机物中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氯乙烯、氯仿、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分别有1个、1个、1个、1个、20个、1个、1个、40个、3个、2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分别为0.1%、0.1%、0.1%、0.1%、2.02%、0.1%、0.1%、4.02%、0.3%、0.2%,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7.95mg/kg、354mg/kg、96.7mg/kg、770mg/kg、7.82mg/kg、0.592mg/kg、6.4mg/kg、6.8mg/kg、8.6mg/kg、0.7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6.95倍、10.06倍、12.43倍、3.72倍、64.17倍、0.97倍、0.16倍、11.36倍、0.56倍、0.27倍。

石油烃(C10-C40)有3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为0.3%,最大检出浓度为3640mg/kg,超标倍数为3.41倍。

2)二类用地土壤调查结果

规划二类用地范围内共完成土壤点位51个(初步调查22个,详细调查29个),实验室检测样品310个(初步调查122个,详细调查188个)。

经检测分析,土壤pH值范围为7.74-12.27;重金属中砷、铅、镍、铍、钴分别有2个、1个、2个、1个、3个样品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样品超标率分别为0.65%、0.32%、0.65%、0.97%,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506mg/kg、960mg/kg、2000mg/kg、29.1mg/kg、167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7.43倍、0.2倍、1.22倍、0.003倍、1.39倍。

有机物中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分别有2个、1个样品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分别为0.65%、0.32%,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8.2mg/kg、133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4.47倍、0.1倍。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16个(含2个平行样品),检测无机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类等指标。

根据检测结果,地下水水质偏碱性,氯化物、硫酸盐、臭和味、肉眼可见物、 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氨氮、锰、钠、氟化物、石油类有样品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

3、调查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范围内A区域地块的土壤检出指标样品浓度未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B区域地块的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中砷、铜、铅、镍、铬(六价)、锑、钴、钒、钡、1,2-二氯丙烷、三溴甲烷、乙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氯乙烯、氯仿、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石油烃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二类用地中土壤中砷、铅、镍、铍、钴、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氯化物、硫酸盐、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氨氮、锰、钠、氟化物、石油类有样品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该区域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最后修改日期: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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