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李沧区原陆丰机械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青岛市李沧区原陆丰机械厂地块位于李沧区四流中路46号,面积为34396.66m2,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和道路用地。

青岛陆丰机械厂前身为青岛第二纺织配件厂,青岛第二纺织配件厂为国营青岛第六棉纺织厂于1956年将厂中机械加工车间划出成立,主要从事纺织配件生产。1980年该厂在西北侧增设电镀车间,并成立青岛银月电镀厂,主要镀种为锌、镍、铬。1999年青岛第二纺织配件厂改名成立青岛陆丰机械厂,但因效益不好,该厂于2004年停产关闭。青岛银月电镀厂2008年停产关闭。为开发建设火车北站周边区域,2010年左右火车北站周边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实施搬迁,该厂于2011年开始拆除工作,2014年全部拆除完成,由该片区的整理单位青岛海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看管。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该地块再次开发利用之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3月-5月,我单位对地块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第一阶段调查,以及初步调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等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1、土壤污染状况

(1)规划一类用地污染状况

规划一类用地范围内共完成土壤点位42个(初步调查18个,详细调查24个),实验室检测样品136个(初步调查57个,详细调查79个)。

经检测分析,土壤pH值范围为3.6-11.69,重金属中铬(六价)、铅、铍分别有9个、1个、1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样品超标率分别为6.62%、0.74%、0.74%,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36.8mg/kg、489mg/kg、19.7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11.27倍、0.22倍、0.31倍,超标样品最大分布深度为4.5m、0.5m、1.5m。

有机物中乙苯、三氯甲烷、苯并[a]芘分别有1个、1个、5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0.74%、0.74%、3.68%,最大检出浓度分别为14.4mg/kg、0.400mg/kg、2.4mg/kg,超标倍数分别为1倍、0.33倍、3.36倍,超标样品最大分布深度为0.5m、0.5m、0.5m。

石油烃有1个样品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率为0.74%,最大检出浓度为1390mg/kg,超标倍数为0.68倍,超标样品最大分布深度为3.0m。

(2)规划二类用地污染状况

规划二类用地范围内共完成土壤点位16个(初步调查11个,详细调查5个),实验室检测样品78个(初步调查49个,详细调查29个)。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检测指标均不存在超标现象。

2、地下水污染状况

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实验室检测了《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无机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及石油类等特征的污染物。

经检测分析,地下水整体水质偏碱性,检测指标中氯化物、硫酸盐、总硬度(碳酸钙计)、氟化物、亚硝酸盐(以氮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以氮计)、石油类、硝酸盐(以氮计)、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铝、锑、砷、钡、铍、镉、钴、铜、铁、铅、锰、镍、硒、钛、钒、锌、钠有检出,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水标准限值。

3、调查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青岛市李沧区原陆丰机械厂地块规划一类用地范围内土壤中铬(六价)、铍、铅、乙苯、氯仿、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超出一类用地筛选值,规划二类用地范围内土壤检测指标均满足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满足Ⅳ类水标准。该地块需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与修复工作。

最后修改日期: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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